一、化学危险物品系指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及其它带有危险性的物品。
二、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实行校、院、实验室三级管理,实验室主任负责。采取双人管理、双人收发、双人运输、双锁、双人使用等五双规定。
三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门的房间,并做好库房的安全防护工作,严禁烟火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放爆竹。
四、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应按实际用量由专人负责,并做好详细的领用记录。
五、化学危险物品要根据其性质和特点,分类存放,并经常检查,及时排除安全隐患,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然、爆炸事故发生。
六、加强对学生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教育,教师要认真指导监督,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。
七、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、变质废料、废溶液、废渣等应予以妥善处理,严禁随意抛洒。
八、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责任重大,凡不按本制度执行,出现安全事故者,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