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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

时间:2023-12-07 来源: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 编辑: 点击:10

一、实验室信息收集整理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,充分认识信息收集整理制度的重要性,对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学习有关信息统计、整理和上报制度。

二、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应一丝不苟,实事求是,不得瞒报、漏报、虚报,对收集的有关实验教学的数据、资料应认真分析,以求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。

三、信息收集整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及时收集有关实验室、实验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有关信息,避免因时间过长造成信息的丢失和不准确。

四、实验室一般对整个实验室有关的信息、数据等资料每学期末作一综合统计、整理、汇总和上报,由实验室信息收集整理负责人统一负责。各学科实验技术人员应积极配合。

五、实验室信息基本收集统计工作采取分工负责制,各学科由一名实验技术人员负责本学科基本信息收集统计工作,实验室有总负责人。信息收集整理过程一般先由各学科人员收集本学科数据、资料。汇总后上报实验室,收集、汇总、上报可随时随地进行,也可收集汇总后于学期末集中上报实验室。

六、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将逐渐作为实验技术人员工作量计算,纳入实验人员考评范围。